第一,无前提性
《逻辑研究》与胡塞尔后期著作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其对现象学基础性的意义日益增长的信念。现象学被表述为一个全新的、具有批判性的以及严格的科学。胡塞尔认为,它的任务包括对实证(客观的,教条的)科学所预设的所有最基本的主张和假设的揭示和考察。然而,胡 塞尔对现象学的科学本性的强调并非是企图要模糊哲学与实证科学之间的不同,而仅仅是对其信念的一种表达,即现象学致力于一种完全正当化了的知识的理想,一种实证科学,由于在它们排它性地想要获得越来越多结果的倾向中未能达成对其自身的认识论和形而上学预设的反思,而未能实现的理想。
现象学的任务是,将关于存在和实在的本性的哲学核心问题主题化并阐述清楚。然而,胡塞尔认为,如果单纯去预设并接受那些刻画我们日常生活的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设定,而这些设定是暗含地并且毫无疑问地被所有实证科学所接受,是不可能按照必要的彻底性完成研究的(这也是胡塞尔于1913年撰写了《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的思考起点之一)。
胡塞尔指的是哪类形而上学的设定呢?最基本的一种是我们对独立于心炅、经验和理论的实在之存在的暗含信念。这种实在论的设定是如此根本并且根深蒂固,以至于它不仅被实证科学所接受,甚至遍及我们日常的前理论生活。为此,胡塞尔称其为自然态度。不管这个设定看起来多么明显和自然,胡塞尔坚持认为把它的合法性作为想当然在哲学上是不可接受的。正相反,它必须接受彻底的考察。我们的研究应该是批判的和非教条的,并避免那些形而上学和科学的偏见。
根据我们已有的理论承诺,它应该被实际给予的、而不是被我们期望找到的东西所指导。但一个明显的问题在于,要避免预先就歧视结论,研究该如何进行。胡塞尔的回答简单而具有欺骗性:我们应该将研究的注意力转向实在的被给予性或现象,也就是说,应该集中关注实在在经验中被给予我们的方式。换言之,我们不应该让预想的理论来塑造经 验,而应该由经验来决定理论。这样,在《观念I》的第24节,胡塞尔给出了现象学诸原则之原则:我们应该让原初给予的直观作为全部知识的来源,这个来源不容许任何权威(甚至现代科学)的质疑。
然而,要转向被给予者,说的远比做的简单。这要求很多方法论准备。为了避免预设常识性的天真性(也包括许多不同的关于实在的形而上学地位的思辨假设),有必要悬置我们的自然态度。我们保留这种态度(以便能够研究它),但要给它的合法性加上括号。这一过程所要求的对我们自然的实在论倾向的悬置,被叫做悬搁。
正确理解悬搁的目的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是为了去否认、怀疑、忽视、抛弃或排除实在而进行悬搁,而仅仅是悬置或中性化某种对实在的教条的态度,也即是,为了能够更加专门而直接地集中于现象学的被给予者——对象作为他们所显现出来那样。简而言之,悬搁导致了对实在的一种态度的转变,而非对实在的排除。只有通过这样一个悬置,实在的真实意义才得以显露。正如胡塞尔将要不断强调的,在这样的语境中来讲实在的含义并不意味着实在的存在,即实在存在的世界,被排除在现象于研究领域之外。
除了悬搁,胡塞尔还提到先验还原,尽管悬搁和还原紧密联系并组成一个功能性整体,胡塞尔仍偶尔把悬搁作为还原的可能性条件而谈论。从而,区分这两者是有必要的:悬搁是一个表示对一种朴素的形而上学态度的突然悬置,它最终可以被比作进入哲学的大门。与之相对,还原是一个表示我们对主体和世界之间的相关进行主题化的术语。这是一个引领我们从自然领域回到(还原到) 其先验基础的漫长而困难的分析过程。悬搁和还原都可以最终被看作先验反思的元素。其目的是为了将我们从一种自然(主义)的教条中解放出来,并使我们意识到我们自身构成性的(即认知的,赋予意义的)作用。
进行悬搁和还原不是像时常所断言的那样,要为了集中于心灵内容及表象而放弃实在世界的研究。悬搁和还原并不仅仅涉及向内在性的转向,并且它们也不意味着任何损失。恰恰相反,这种最基本态度的转变,使一个决定性的发现成为可能,并应该最终被理解为对我们研究领域的扩展。胡塞尔本人把进行悬搁比作从一个二维到三维的生活转变。就这样,这个恒久运作着、迄今为止仍隐藏着的先验主体性,被作为显现之可能性的主观条件而揭示出来。